袁某与某公司为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双方结束合作。2022年,双方经结算,袁某向公司出具欠条。欠条出具后,袁某一直未还款。后该公司诉至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袁某偿还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