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根据《芜湖市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法人、自然人对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的公共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由被查询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公 共信用信息有效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异议申请处理表
2、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信用查询报告及其相关证据
6、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异议申请流程
1、申请的法人/自然人登录信用芜湖网站
2、申请的法人/自然人填写异议申请信息
3、信用管理中心分拣投诉信息。如果中心可直接处理,则由中心直接处理异议申请;如果中心不能处理,由中心转发给可处理的相关部门。
4、收到异议信息的政府部门填写处理反馈。
5、信用管理中心审核反馈信息并屏蔽异议数据。
6、依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是否更正的反馈意见,维持、修改或者撤下公示信息。
四、审核结果
1、异议不成立,生成异议处理报告去除异议处理标注,生成回复函通知异议申请人。
2、异议成立,异议信息更正,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