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异议申请申报须知

一、适用范围

根据《芜湖市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法人、自然人对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的公共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由被查询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公 共信用信息有效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异议申请处理表

2、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信用查询报告及其相关证据

6、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异议申请流程

1、申请的法人/自然人登录信用芜湖网站

2、申请的法人/自然人填写异议申请信息

3、信用管理中心分拣投诉信息。如果中心可直接处理,则由中心直接处理异议申请;如果中心不能处理,由中心转发给可处理的相关部门。

4、收到异议信息的政府部门填写处理反馈。

5、信用管理中心审核反馈信息并屏蔽异议数据。

6、依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是否更正的反馈意见,维持、修改或者撤下公示信息。

四、审核结果

1、异议不成立,生成异议处理报告去除异议处理标注,生成回复函通知异议申请人。

2、异议成立,异议信息更正,入库。

异议申诉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