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失信限高处处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法官你好,我在外地,请加一下微信,把法院执行款账户或二维码发给我,我这就付清案款,尽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我现在银行卡不能用,高铁票也不让买……”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海宽刚走进办公室,就接到了“失踪”被执行人张某打来的电话。

  张某是一起罚金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600元。张某一直未缴纳罚金和退赔。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刑满释放的张某外出打工,电话停机,失去联系。执行干警陈海宽与张某的家人沟通交流,释法析理,希望其提供张某的有关信息,劝说张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谁知张某的家人抱着“既然已经坐了牢,就不想再交罚金”的想法,称张某释放回来后就一直外出打工,行踪不定,无法联系。陈海宽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卡账户,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起初,身在外地的张某上网发现自己在执行信息网失信人名单时无动于衷,后在求职过程中,因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而处处碰壁,求职不成,出行受阻,生活受限。体验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自己带来的诸多不便后,张某这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深有感触地说:“因为2600元,落到这地步,太不值了!”于是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付清案款。

  张某收到陈海宽微信发送的“法院执行二维码”后,立马履行了义务。陈海宽通过电话对张某进行说服教育后,也依法解除了对其的失信、限高、冻结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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