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匠心构建公管领域诚信交易体系

  黄山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全覆盖、失信惩戒全联合、信用考核全规范,扎实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交易主体信用承诺“全覆盖”。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签署信用承诺全覆盖。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机构和评标评审专家签署信用承诺书,目前已签署信用承诺书3千余份,承诺覆盖率100%。违约行为曝光全覆盖。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违背约定承诺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其失信行为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介曝光。企业诚信信息公开全覆盖。对企业诚信库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将企业非保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上传虚假业绩的,一经核实,作为虚假信息进行永久标记留存,不得修改或删除。2019年以来,对9家招标代理进行扣分,发出黄牌警告6个;曝光交易主体不良行为5起。

  交易行为失信惩戒“全锚定”。要求招标人在招标采购公告和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告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活动。在项目资格预审或评标评审环节,要求资格预审或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交易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同时,汇同区住建部门出台《黄山区建筑业企业评先评优办法》,根据行业特点,“评优评先”活动设定为区优秀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工程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先进单位(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开拓区外建筑市场先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投标诚信先进单位等8项,对区域经济贡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开拓市场、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予以表彰。

  交易流程信用考核“全扫描”。对省市区重点、民生项目,准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以承诺方式简化审批准入,实行“容缺受理”,去除交易“门槛”。制定中介代理机构进场20条、中介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规范约束中介代理机构的场内代理行为,从中介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职责履行、现场组织开评标能力、交易资料备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引入“红黄牌”制度,当扣分达到一定分值实行亮牌,黄牌警示、红牌罚下,亮牌情况同时作为业主选择的依据之一。建立评审专家日常失信行为记录报告曝光制度,客观记录评审专家失信行为及扣分情况,对失信行为在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专家考评结果作为专家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按照省发改委考评办法,采用一年一评,年度考评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考评结果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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