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

  8月20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听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会议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并做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和7月7日三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体开局良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81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自查自纠,对2985个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减轻企业负担约16.8亿元,惠及企业77.1万家。各地共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12701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337家,查处违规收费金额805.48万元,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188家,通报表扬行业协会商会487家,各地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共减轻企业负担约18.8亿元,惠及企业44.78万家。

  会议强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需要,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各地务必要从讲政治高度看待这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实施好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立足本地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各地要通过抓部署落实,广泛引导动员各个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迅速行动起来,落实好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通过抓监管合力,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相互支持;要通过抓宣传引导,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抓整治实效,形成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的工作成果;要通过抓长效机制,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实现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各地要强化指导和督办职责,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将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真正引向深入、真正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地要同步抓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保持打击整治高压态势,决不允许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要借鉴和发扬专项行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实现在常态化上下功夫、在法治化上作文章、在智能化上求突破、在社会化上见实效,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扎实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聚焦整治范围,做好摸底排查,彻底搞清家底,确保不留死角。对梳理出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个明确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要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加强整治力度;对直接登记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争取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对连续未年检、不活动、失联的社会组织,可通过批次公示公告等手段,提高整治行动的震慑力。三是落实好中央关于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决策部署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入手,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流程,进一步研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进一步抓好中央精神传达和业务培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应有贡献。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31个省(区、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有关处室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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