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2月5日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合肥片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以下简称“合肥片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等要求,发挥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重要节点作用,带动江淮、辐射全省,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节能环保、服务贸易、生命健康等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

  (二)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在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基本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成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撑点。

  二、功能布局

  合肥片区共计64.95平方公里(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公里),范围涵盖经开区块29.85平方公里、高新区块31.43平方公里和蜀山区块3.67平方公里。

  经开区块以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发挥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优势,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派河国际物流园等开放平台功能,努力在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与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与公共安全等主导产业,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产业创新引领区、对外开放样板区。

  高新区块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区建设为依托,发挥科技创新资源和新经济产业集聚优势,努力在科技创新策源、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服务、未来产业培育、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发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软件信息、光伏新能源、网络信息安全、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动力源、开放合作强磁场,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声谷、量子中心”。

  蜀山区块以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为依托,发挥现代服务业集聚优势,努力在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中国环境谷、数字新园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四送一服”工程,不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开办注销、工程项目建设、水电气接入、纳税、获得信贷等事项,深入开展流程再造,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建设政务服务地图,优化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建设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专窗,打通政务服务平台与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专窗系统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依托省“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加强实时监测评估。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二)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

  2.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建成以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及产业创新转化平台、高校“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多层次、多类型、动态调整的框架体系。充分做好国家实验室资金、人才、配套设施等服务保障工作,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模式,加快推动量子创新院一期建设。加快推进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研究院建设,组建环境科学研发平台和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全面提升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三大设施性能,加快建设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合肥分中心、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合肥一级核心站)等设施。争取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模拟系统、强光磁集成实验设施、量子空天一体精密测量装置等设施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装置等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相关产业创业者开放,完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质量建设一批省级实验室。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重点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持续提升清华合肥公共安全院、中科院合肥创新院等功能,加快建设北航合肥创新院、天津大学合肥研究院等一批协同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创新服务能力,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三)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3.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创新—产业创新”的成果转化体系,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参与建设相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一批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学研合作、信息发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支持安徽创新馆建设国内一流的科技成果推广平台、转化交易平台、孵化创业平台、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国内一流的科技成果展示转化交易中心,引进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支持模式国际化、运行市场化、管理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建立科技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天使基金、科学中心基金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用。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高质量建设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探索有条件的企业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结合产业特色,搭建针对性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5.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和完善分红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核心团队持股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案。深入开展国内外顶尖人才等重点人才引进工作,完善顶尖人才及团队“一事一议”支持机制,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政策,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为境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停居留便利。发挥合肥国际人才城、“合肥国际人才网”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各类人才服务工作,全面优化人才服务体系。鼓励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跨境结算试点。

  (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6.打造地标性战新产业集群。聚焦“芯屏器合”“集终生智”等重点领域,深入落实“链长制”,以“三重一创”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联动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打造一批地标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三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纳入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壮大网络与信息安全、创意文化、光伏、节能环保、新材料等省、市级产业基地规模,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国内领先的存储产业基地。

  7.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吸引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基金和投资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内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机器人等产业,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鼓励合肥片区内企业购买和引进海外研发、测试设备及重大装备。对合肥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积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实现“产品+内容+生态”迭代升级,加快产业价值链跃升。拓展“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示范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人机物智慧互联的企业“内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网络化共享、智慧化协作的“外链”。

  8.加快布局未来产业。聚焦前沿领域、尖端技术和高端产品,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精准医疗、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有序衔接,加速市场应用、产业链构建协同推进,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推进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基因检测等研发产业化,支持开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超导质子放射性治疗设备、植入介入产品、体外诊断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培育发展石墨烯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推进高温超导储能、超导技术突破,加快新一代超导技术设备研制和产业化。

  9.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促进数据流通,探索建立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布局高标准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合肥先进计算中心。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面向高端制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行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与服务,加快推进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聚力开展前沿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场景示范、创新企业培育、生态体系打造。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大力推动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五)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10.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大对科研和技术服务、电信、教育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落实简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相关工作,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鼓励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注册在合肥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拓宽外资经营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研究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试点。完善合肥片区内技术等要素交易市场,鼓励外资参与投资。

  11.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推广市场化招商模式,积极开展中介招商、委托招商,探索成立企业化招商机构。支持跨国公司、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外资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实施重大外资项目包保服务机制。健全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投诉平台建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12.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为优势产业走出去开拓多元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采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

  (六)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13.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优化海关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和推广“海关ERP联网监管”,大力推进网上监管,开展“互联网+核查”“线上+线下”核查等创新试点。深入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优化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流程,简化动植物检疫审批程序,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完善进出口质量安全商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业务。鼓励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推广进口货物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实现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方式。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提高通关环节电子比对核查比例,实现通关全流程电子化。

  14.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工作,推动经开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售后维修进出口管理,适当延长售后维修设备和备件返厂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入境维修复出口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15.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加快建设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优化线下综合园区配套,提升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与发展水平。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推动跨境电商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引进、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做大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规模。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鼓励建设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推动合肥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投入运营,支持合肥国际邮件互换局改造升级,探索建设国际邮件、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进出境一体化设施。

  16.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加快合肥新桥机场二期建设,完善航空货运基础设施,构建货运航线网络,引进基地航空公司,搭建综合性货运信息平台系统,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按规定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有条件区域扩大口岸开放,积极申建首次进口药品、生物制品等口岸,以及肉类、粮食等进境指定监管场所。加快建设派河国际物流园等多式联运基地,高标准对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支持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布局境外服务网络。拓展提升合肥中欧班列功能和覆盖范围,建设连接中亚、欧洲的铁水联运大通道,根据市场需要提高集装箱办理站能力,推动将合肥中欧班列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

  (七)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17.深化金融领域创新改革。促进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支持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在服务贸易中的使用,打造便捷的服务贸易支付通道。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对跨境支付牌照实施动态管理。探索通过人民币资本项下输出贸易项下回流方式,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优化税收征管安排,大力发展各类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争取将合肥片区内特色法人银行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发放范围,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发挥批发资金优势,通过转贷向相关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推动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双创金融债券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18.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加强与国家、省及市级促进成果转化相关基金的合作。鼓励合肥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鼓励合肥片区内依法合规设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等专门服务科创企业的金融组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金融创新,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在合肥片区内拓宽科技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科技保险业务规模。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打造企业融资自选产品超市。鼓励金融小镇依法依规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创新。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开展无还本续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9.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提升金融执法能力,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八)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强化国际国内联动。

  20.坚持片区内外联动协同发展。发挥合肥片区制度创新溢出效应,将制度创新成果优先推广到联动发展区域,实现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加强与芜湖、蚌埠片区协同合作,推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整体协调发展。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联动,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21.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对接上海、江苏、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动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蜀山环境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等平台建设。推动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深化与皖北结对合作,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加快建设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支持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开展会展合作,支持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展会平台。

  22.推动长江经济带和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发展。加强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积极借鉴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研究论证兆西河通江一级航道,打造辐射皖中、皖北、豫东南的江淮航运中心。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探索在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生态、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23.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支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友城战略布局。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便利,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共商共建一批以匈牙利欧侨产业园为代表的重点项目。

  24.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重要国际组织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在世界前沿关键领域参与或按程序报批后发起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建设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鼓励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鼓励境内外研发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在合肥片区设立或共建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建设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加大中德合作产业园的培育力度,探索建立国际园区合作新机制。

  四、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肥片区建设的全过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合肥片区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争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健全市级支持合肥片区建设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区块、各部门,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努力推进合肥片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部门责任,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完成时限和达成目标,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任务分解,积极对接省直部门,争取创新政策支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执行协作、信息报送和绩效考核制度,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完善制度保障。坚持和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在改革创新实践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推行法定机构改革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处置机制,实现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培训教育,做好合肥片区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的解读,强化与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宣传自贸试验区建设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合肥片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评估推广。加强统计工作,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合肥片区整体试验效果开展评估,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的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发挥合肥片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主动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报告合肥片区的实施情况及政策诉求,形成上下联动、平衡推进的工作格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7日印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