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 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解读材料

  5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对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新时代气象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12月,在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对气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也为推进新时代气象事业发展,做好气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是充分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更好保障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和服务民生的需要。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做好气象服务。安徽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非涝即旱、旱涝急转”是常态,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威胁。与此同时,我省气候资源优质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贯彻落实省部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我省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气象工作,2013年以来,在省部共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下,安徽气象现代化得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水平迈入全国第一方阵,2017年达到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目标。2019年,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安徽迈向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的新征程。《意见》的出台,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省部战略合作协议,打造气象科技创新策源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省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我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意见》强调,坚持立足省情、创新驱动、统筹协调、趋利避害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现代化水平稳定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气象服务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应急、救援能力和服务农业、交通、旅游行业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立足省情,持续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提升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精准度。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支持气象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进生态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测精准化水平。三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提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能力。四是发挥气象“趋利”作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健全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强化绿色发展气象保障,增强长三角生态系统保护气象服务,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对气象工作领导,推进“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编制,加大资金、规划用地等支持力度,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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