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将对重点排污单位、非重点排污单位、ODS类企业等7个抽查类别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市环境监察支队已全面启动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今年市区共有115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双随机抽查对象,要求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而对于非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为总数的5%。检查内容为排污单位执行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多重执法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局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局《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环执法发〔2020〕1号),对部分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清单实施期间被双随机抽到的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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