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省级开发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报告

市政府:
  
  2018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8〕319号)确定安徽亳州经济开发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为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作为三个试点开发区之一,主动探索,大胆实践,对开发区内入驻的企业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2019年,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皖建审改办 〔2019〕1号),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
  
  市发改委在深入总结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经验和进一步征求各县区、开发区、有关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评估,现提出,有必要加快在全市省级开发区先行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投资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具体建议如下:
  
  一、扩大试点,先行先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在全市省级开发区推行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二、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在十个省级开发区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基础上,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皖建审改办〔2019〕1号),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建设审批告知承诺制参照执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省级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推行“一窗综合受理,一个窗口出件”或代办制的服务模式,为企业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做好一揽子服务。
  
  三、加强监管,联动协同。推进改革的同时督促企业坚守诚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落实责任制度,自觉规范投资行为,凡是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运营。对违反承诺内容,或未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失信企业列入信用黑名单,市直部门(单位)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纳入全国各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改革要求,密切关注各省级开发区在改革推进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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