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行为

  2019年8月6日至13日,市公积金中心连续查获3笔住房公积金骗贷案件。案件当事人李某某、滕某某等3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工资收入无法有效覆盖其名下贷款(或负债),为了达到能足额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目的,借助于中介机构伪造单位收入证明和工资银行收入流水,试图欲盖弥彰,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单位以及受托银行的联动核查,让虚假材料无处遁形,在证据面前,案件当事人承认了伪造的事实。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上述3人行为属于较重失信行为,给予取消个人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资格等方式惩戒;同时,继续深挖幕后的中介机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公积金失信行为采取“零容忍”,对疑似虚假材料做到必查、必核,一经查实,严肃惩处。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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