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惩治“老赖”不松懈 震撼出击保民生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坚决惩治“老赖”,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积极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躲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符合条件的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财产依法采取司法拍卖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严惩“老赖”,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喀什市人民法院】
  
  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按照“集中执行月”专项活动计划,开展了金融案件专项行动,对5件涉及喀什农商银行,标的额达40余万元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7月14日,喀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喀什农商银行不良清收组召开协商会,从“老赖户”的不良贷款金额、个人经济状况到执行手段、执行路线等方面进行认真研讨,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行动中,金融案件专项行动小组针对“人难找”问题,通过乡政府、村联络员等摸清被执行人活动规律,集中人员,不分昼夜对“老赖”开展“围追堵截”,对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其中,被执行人库某在喀什农商银行借款25万元,贷款到期后不仅不还剩余的194257.91元,还几次“玩失踪”。执行小组通过公安、村委会等查找到库某的行踪后,决定拘留库某,库某当场表示偿还现金19000元,剩余175257.91元在今年10月一次性还清。
  
  截止目前,金融案件专项行动小组共出动执行干警42人次,抓捕6人,执行和解3件,司法拘留2人,现场兑付案款26000元。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李某与多名申请人的经济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李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多名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共计380.7万元,因被执行人李某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月19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严惩“老赖”。
  
  截止至2019年7月,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累计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3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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