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东升: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

  一、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信用监管就是通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促进企业自律,从而达到对企业的监管到位。企业信用监管在监管体制方面,强调部门间的协调和监管部门内部的协作,以及流程的科学与合理;在监管方式上,强调法治,突出了事中事后监管和适度监管;在监管手段上,依赖信息化的发展,突出了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在监管格局方面,要求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倡导市场自律,强调社会共治,因此,企业信用监管更符合现代化的理念,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能够真正把涉企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为社会提供分析判断的依据;能够进一步规范“黑名单”制度,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企业不想更不敢违法。因而,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也是加强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更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二、对照新发展理念,企业信用监管尚待完善
  
  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委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各项监管工作必须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明确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职责和目标。
  
  企业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过程中构建新型监管制度的核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其各项机制的设计与完善,必须体现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从而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然而,目前的信用监管还未能充分体现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创新;在建立全程、动态监控,加强政府部门质量信用监管,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管理能力方面还有待提升;在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平台建设,促进企业信用监管协调发展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成;在推动企业信用监管,为我国实现绿色发展服务方面还十分不足;在提升市场监管国际化水平,实现全社会共享企业信用监管成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短板。
  
  三、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完善企业信用监管
  
  在改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首先,要按照创新的理念改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改进工作方式和流程的重要途径。在实施企业信用监管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创新的理念,针对新的监管形势和监管要求,在监管机制方面实施创新,从而不断适应变化的情况,提高监管机制的可行性与适应性。其次,要按照协调的理念改进企业信用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注重协调,就是要注意对已有各项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不断纠正问题;同时,在机制的推进中,要注意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如信用信息的归集、处理、利用等机制应协调推进,形成有机的整体。第三,要按照绿色的理念改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企业信用监管过程中,应将企业发展中的绿色信息纳入信用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中,对不符合绿色发展的企业经营行为作为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通过相应的机制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第四,要按照开放的理念改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坚持开放的理念,就是要将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打造成一个开放的体系,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新的技术和新的经验;同时,更为重要的就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企业的信用监管对社会进行开放,使企业信用监管的成果真正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五,要按照共享的理念改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改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必须坚持监管为了人民、监管依靠人民以及监管成果由人民共享,并据此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提升全体人民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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