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审批涡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亳政〔2019〕2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涡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分别以1—41号水源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
二、亳州市及涡阳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涡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要加强对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7-15 11:16
来源: 安徽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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