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55号)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发展任务,鼓励先进,强化担当作为,保证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强化问题导向,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机制,实现“四个走在前列”,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见有关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约谈情形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各部门推进市政府重点工作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约谈:
  
  (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运行季度考核得分排名后2位。
  
  (二)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民生保障支出(财政八项支出)增速同时有2项及以上排名后2位。如与上一情形中约谈对象相同,不重复约谈。
  
  (三)市有关单位牵头负责的市政府重点工作连续2个季度滞后序时进度。
  
  (四)市有关单位牵头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季度增速低于预期目标7%以上(含7%)。
  
  (五)市政府负责同志提出约谈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约谈主体及时间安排
  
  (一)经济运行季度考核得分排名最后1位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对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其他约谈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约谈,视情安排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对市有关单位的约谈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市有关单位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被约谈,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
  
  (三)约谈每季度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市政府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结束后。
  
  (四)市政府负责同志提出约谈要求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要求及时组织安排。
  
  四、约谈程序
  
  (一)报批。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经济指标监测情况和经济运行季度考核得分,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约谈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二)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办等部门确定约谈原因、约谈时间、约谈方式和约谈地点后,向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
  
  (三)约谈。市政府负责同志代表市政府进行约谈,通报约谈事由和目的。约谈对象就约谈事项进行说明,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讨论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和时限。主持约谈的市政府负责同志提出整改要求。形成约谈纪要。
  
  五、结果运用与整改落实
  
  约谈对象在约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办等部门组织审核整理,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核查,并及时将结果报告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六、实施时间
  
  本机制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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