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我市出台了《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将按照企业自愿、择优确定等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认定。凡符合基本条件、工作机制、两化融合、管理水平领先的在芜注册的工业企业,均可依据智能制造“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五种模式的关键要素,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原则上,对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同时对每年新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按设备投资额的13%给予奖补。市经信委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申报、认定及撤销统一协调,实施动态管理。该办法还对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说明解析。

  在信息化、数字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积极培育和创新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是实现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营销流通等各个环节应用,推动智能制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