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健全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芜湖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支持高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


  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促进全科医学人才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等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制定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选聘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层实践基地的教学骨干为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充分发挥皖南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的医疗教学资源优势,开展全科医生和相关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二)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


  1.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使之与院校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有效衔接。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全省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合理分配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名额,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将全科专业培训情况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履约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派单位应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


  2.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2018年起,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需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改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医学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3.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市二院和市中医医院两个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要加强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将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稳妥推进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


  (三)强化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


  1.建立健全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制度。执行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全面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全科医生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等方面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2.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增加注册全科专业的医生必须保证每年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并作为其工作考核指标。组织城市医院转岗医生到基层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建立二级以上医院转岗医师加基层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团队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四)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加快壮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以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为重点,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毕业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到村卫生室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免费实施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加大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2.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到2020年,逐步将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实施本地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三、建立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一)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


  1.逐步提高全科医生工资待遇。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芜政〔2015〕37号)精神,全面实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动态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2.鼓励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二)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由卫计部门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招聘方案及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在现有周转池事业编制总量内,加大全科医生保障力度。


  (三)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1.扩大基层执业全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


  2.优化基层执业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岗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3.向贫困地区进一步倾斜职称晋升政策。对长期在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


  1.鼓励支持城乡全科诊所的开办和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得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简化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开办全科诊所,鼓励举办中医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就近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进其规范发展。


  2.鼓励全科诊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鼓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芜湖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明确阶段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强化部门协同,逐项推进落实。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试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结余资金可部分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积极探索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环节的投入,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强化督导评估。市卫计委要牵头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县区和单位。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行业协(学)会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