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持续发威 女“老赖”主动还款

  “老赖”不守信用、欠债不还,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践踏破坏,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恶意挑衅。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使“老赖”们一朝失信,步步受阻,同时利用舆论倒逼,迫使其尽早履行义务,是推进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方法。


  2015年1月,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女子张某华拖欠王某转让费11000元,王某虽多次催讨,张某华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2017年3月,王某起诉到郸城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张某华收到判决书后,依然我行我素,对法院判决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收到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后,张某华索性外出务工,试图以此来逃避执行。


  张某华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拒不履行,且百般逃避,是典型的老赖行为。经办案法官研究,依法将张某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在外地工作的张某华,因急需回家探亲,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均受阻。此时,初尝“苦头”的张某华,明白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急忙联系到办案法官,通过银行转账将拖欠的转让费全额还清,此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