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巨额执行款却拒付欠款 和县一“老赖”获刑

  据皖江晚报报道,李某在领取执行款后,不仅未支付自己所欠款项,反而远走他乡,逃避执行。日前,和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某也成为和县首位获刑的“老赖”。

  2014年10月,李某承包了一项铺路工程,让武某运送石料,然而工程结束后,李某未支付其石料款,只写下一张欠条。2015年7月,和县法院判决李某给付武某欠款15.5万余元及利息。李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武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向执行法官和武某承诺,自己也有未要回的债款,等要到钱后就支付其欠款。2016年3月,当执行法官准备将李某一辆正在使用的越野车予以扣押时,李某承诺以后每月5日支付1.5万元直至履行完毕,并当场和武某达成和解。但李某在支付了3万元后,便更换了手机号码,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查明,李某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有一起申请执行案件,并领取执行案款39.36万元。领到款后,李某不仅没有支付拖欠武某的12万余元,反而远走新疆,躲避债务。

  2018年4月,全省“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后,李某被和县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同年5月,李某主动到乌鲁木齐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在已具备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能力时,李某却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县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