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商务局引领诚信企业跃上台阶

  盘锦市商务局以建设诚信商务、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积极推进服务创新、制度创新,提高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爱岗敬业和诚信为民的服务理念,弘扬商务诚信文化,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开展“诚实守信”“履约守信”主题宣传活动。市商务局在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商务”为主题的商务执法宣传周期间,制作法律法规知识展牌10余块,发放宣传单、册5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余件。印发《关于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继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积极协调市餐饮烹饪协会举行“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以优质服务示范店评选的餐饮企业为依托,推荐上报辽宁省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盘锦市福德汇、桃源新村等15家企业荣获“辽宁省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称号。

  在实际工作中,市商务局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准。通过制定《市商务局机关干部行为准则》《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扰民行为。同时制定《市商务局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和企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冷、硬、托、卡”等突出问题。

  推进制度化建设。完善红黑榜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发布原则、标准、内容等,加强盘锦市商务领域经营者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管理,督促和警示商务领域经营者全面履行诚信经营责任。推动建立市商务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和应用信用报告制度,规范查询信用记录和应用信用报告行为,同时在拍卖、典当、会展等行业建立信用产品使用目录,明确使用事项和具体使用环节,教育引导企业在办理和申报行政管理事项中主动接受行政管理部门查询企业信用记录。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改革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公众参与监督。规范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加强信用市场监管。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发卡企业备案和预收资金日常管理,同时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管理和风险防控。

  强化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诚信经营中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制定相应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同时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