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区域信用环境状况 监测简报2018 年第 5 期(总第 7 期)

  一、芜湖市区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

  利用互联网信息采集和大数据挖掘技术,基于《芜湖市信用环境状况监测平台》在2017.5.1—2018.4.30期间采集到的芜湖市区县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方面的信用信息,按照区县信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1对各区县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等四大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到芜湖市区县信用状况排名:


  二、芜湖市各区县信用建设情况

  (一)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
  1.重大诚信案例确认与弘扬情况
  2017.5.1—2018.4.30期间,镜湖区有8家企业入榜“2017年安徽旅游诚信品质榜”,1家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1家企业获评“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鸠江区1人被评为“芜湖好人”,1人被评为“中国好人”。

  2.信用事件监测情况
  (1)2017.5.1—2018.4.30期间,繁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未发生不良信用事件;芜湖县、三山区、南陵县、江北产业集中区、弋江区不良信用事件占比依次为2.6%、2.8%、3.0%、4.2%、4.4%,低于平均水平(4.5%);无为县、镜湖区、鸠江区依次为19.2%、8.3%、5.4%,高于平均水平(4.5%)。


  (2)2017.5.1—2018.4.30期间,镜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县信用事件公开程度较高;江北产业集中区、无为县、长江大桥开发区的信用事件公开程度较低。

  (3)2017.5.1—2018.4.30期间,各区县未发生重大失信事件。

  3.综合失信量化测评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镜湖区和芜湖县报送的地方红名单企业数量较多,分别为816家和274家,繁昌县、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陵县、长江大桥开发区未报送;鸠江区、繁昌县、镜湖区报送的地方黑名单企业数量较多,依次为358家、265家、262家,江北产业集中区和长江大桥开发区未报送。


  4.失信治理绩效测评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南陵县、繁昌县、鸠江区、无为县依次有6条、4条、3条、1条涉金融黑名单记录,其余区县没有;各区县没有电子商务黑名单记录和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联合奖惩绩效测评情况
  (1)镜湖区、鸠江区报送的合格联合奖惩案例数较多,分别为6个、5个,芜湖县、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陵县、长江大桥开发区未报送;(2)弋江区、镜湖区的联合奖惩措施实施率相对较高,分别为2.50%、2.29%

  2,鸠江区实施率为0.00%;(3)镜湖区、弋江区的失信行为纠正率相对较高,分别为2.29%、1.88%,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鸠江区、南陵县、长江大桥开发区的失信行为纠正率为0.00%;(4)无为县、镜湖区、弋江区、三山区、繁昌县、芜湖县参与部门数量均为2个,其余区县没有相关数据;(5)各区县未报送联合奖惩创新做法;(6)各区县未报送信用修复情况。



  (二)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情况

  1.信用制度完善程度
  (1)规划纲要涉及的诚信制度覆盖面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在监测的21个领域中,三山区、鸠江区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用制度所覆盖领域较多,分别为12个、10个,高于平均水平(5个);南陵县、江北产业集中区、无为县信用制度覆盖领域较少,均为1个,低于平均水平(5个);长江大桥开发区未公开本区相关信用制度。



  (2)创新性制度的建设情况
  2017.5.1—2018.4.30期间,鸠江区、三山区发布的创新性信用制度较多,分别为50项、48项,高于平均水平(17项);无为县、江北产业集中区、南陵县公开的信用制度较少,依次为1项、1项、2项,低于平均水平(17项)。


  2.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1)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率
  ①各区县已报送双公示率,均为100.00%;②芜湖县、南陵县报送的双公示数量较多,分别为163769条、84189条,江北产业集中区、长江大桥开发区未报送。


  (2)区县创新公示项目及信息量
  2017.5.1—2018.4.30期间,各区县均未报送地方创新公示项目。

  3.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除长江大桥开发区外,其他10个区县均已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到芜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芜湖县、南陵县、无为县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数量较多,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区归集共享的信息数量较少。


  (三)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
  截至2018年4月30日,无为县、弋江区报送信用创新举措数量均为1项,其他区县均未报送。

  三、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1.无为县、镜湖区、鸠江区应降低不良信用事件占比。

  2.江北产业集中区、无为县、长江大桥开发区应提高信用事件公开程度。

  3.江北产业集中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应加强地方红黑名单建设;

  4.南陵县、繁昌县、鸠江区、无为县应强化涉金融领域监管。

  5.芜湖县、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陵县、长江大桥开发区应积极报送联合奖惩案例。

  6.长江大桥开发区、江北产业集中区、无为县应加快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并加大创新性信用制度网络公开力度。

  7.江北产业集中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应尽快报送双公示数量;各区县均应积极报送地方创新公示项目及数量。

  8.长江大桥开发区应尽快报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信息数量、共享给市平台的信息数量。

  9.各区县应积极探索信用创新举措,加大报送力度。








附件1: 芜湖市区域信用环境状况监测简报第7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