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烟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为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烟台发布《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方案中称,要切实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主要任务包括: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明确“一次办好”事项职能梳理范围,将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在此基础上,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2018年7月底前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加强市县政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推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2018年6月底前市级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

  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围绕“一次办好”目标,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一是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2018年8月底前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视“一窗受理“服务,12月底前建立起与省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和标准。二是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9月底前重点对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事物公证等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率先推行“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三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市政务服务平合功能,12月底前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四是政务热线“一线连通”,除110、119、120等紧急类热线外,其他热线原则上全部实现“12345”一号呼叫,10月底前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合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五是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代办)制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

  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结合机构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分期分批按系统规范权责清单,适时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规范化建设。2018年11月底前,落实省制定出台的“一次办好”地方标准。

  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强化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按需共享、交换、互认,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的共享应用。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需要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2018年12月底前,接入建成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